2014年AP考试须知

  据留学360介绍,本文给大家分享的是2014年AP考试考生须知,希望对各位同学考试有所帮助。

  一、考生须在考前30分钟到达考场,考试开始后任何考生一律不准进入考场。

  二、考试当天,考生须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包括公民身份证、台湾地区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或非中国籍考生持护照)

  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参加考试。确保证件上的信息与报名时所填写的信息完全一致,否则将被拒绝进入考场,考试费

  不予退还。

  三、考生考试时的所需用具

  1. 数支已削尖的HB铅笔(铅笔须为带有橡皮头的木质铅笔,不允许将独立的橡皮带入考场),以作答选择题。

  2. 黑色或蓝黑色字迹的签字笔,已作答第二部分自由问答题。

  3. 携带考生手册(student pack)参加考试。考生手册(student pack)须由考生本人妥善保管,并记录其中的条形码代码。

  每次考试时必须携带考生手册,如有丢失,考生将无法获得考试成绩。考试结束后,考生应继续妥善保管考生手册,以备查询

  成绩时使用。

  4. 如参加AP生物、微积分、化学、物理或统计学考试,可使用获批准型号及备有相关功能的计算器。

  请参阅www.collegeboard.com/ap/calculators以了解更多有关考试使用计算器的规则,以及获批准型号计算器的名单。

  5. 直尺只能在参加AP物理考试时使用(量角器不允许使用)。

  四、不允许带入考场的物品

  1. 各种电子设备(如寻呼机、移动电话、智能手机)、录放音设备、电子记事本。

  2. 独立的橡皮。

  3. 照相机或其他摄影、摄像器材。

  4. 禁止携带任何书籍、笔记、资料、圆规、涂改液、荧光笔、彩色铅笔、食品饮料。在考试过程中,考生不得相互借用文具。

  5. 草稿纸。

  6. 带闹铃的手表。

  7.印有考试相关内容的衣物等物品。

  五、考生应遵守的考试纪律

  1. 社会考生在考前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如无法打印,可到考点请老师协助完成。AP学校考生的准考证由AP学校统一打印。

  2. 所有考生须按照考点要求,按时参加考前管理会,完成个人信息的填写工作。该信息填涂正确与否将影响考生是否能收到

  考试成绩,请考生认真填写。缺席考前管理会的考生,会影响参加正式考试,后果自负。

  3. 考生应在考前通过美国大学理事会官方网站下载《AP? EXAM INSTRUCTIONS》,并阅读所报考科目的Instruction,为考试

  做好准备。

  4. 在考场内考生不得出现以下行为:

  ? 以不正当方法获悉试题内容或相关考试的信息。

  ? 从试题簿撕下任何一页或多页。

  ? 在考试期间参考、翻阅或作答并非该考试环节应使用的试题。

  ? 使用任何违禁物品。

  ? 在试场内摄影、录音或录影,或将试场内拍摄的相片或记录公开展示。

  ? 携带食物或饮品进入考场。

  ? 在考场范围内吸烟或乱扔垃圾。

  ? 擅自离开考场。

  ? 意图将考试试题或其他有关资料携离考场。

  ? 在考试期间试图给予或接受援助,或通过任何方式与其它人作沟通。

  ? 企图代替他人考试。

  ? 对他人造成滋扰。

  ? 使用未获得美国大学理事会预先批准的考试设备。

  5. 考生入场后,按号入座,将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放在课桌右上角上,以备核验。

  6. 考生答题前应在答题纸上粘贴各自的考号标签和AP number并认真填写考试科目等各项信息。凡因答题纸中栏目漏填涂、

  错填涂或字迹不清、无法辨认的,由考生本人承担引起的一切后果。

  7. 统一开考信号发出后才能开始答题。正式开考后,任何考生禁止进入考场。

  8. 考生必须严格按要求答题。试卷册书写部分一律用黑色或蓝黑色字迹的签字笔作答,答题卡填涂信息时只能HB的铅笔。考生

  只能在指定位置书写或填涂信息点。不按规定要求填涂和做答的,其答题卡一律无效。

  9. 开考后,除疾病等极其特殊的情况外,禁止任何人提前离开考场,所有考生必须在考试结束后方可同时离开考场。

  10.考生遇试卷分发错误或试题字迹不清等情况应及时向监考人员报告,未报告者由本人承担一切后果。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

  不得向监考人员询问。

  11.考生在考场内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对于违反考场规定、不服从监考人员管理和舞弊者,按违反考场规定处理,情节

  严重的将取消其本次考试资格。

  12.考试结束铃声响起时,考生要立即停止答题,将试卷、答题卡翻放在桌上,并坐在自己的座位上等待监考人员清点试卷,

  经监考人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任何考生不准携带试卷、答题卡或任何纸张离开考场。离开考场后不准在考场附近逗留和

  交谈试题相关的内容。

  13.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人员进行正常工作。对扰乱考场秩序、恐吓、威胁监考人员的考生

  将交公安机关追究其责任,并通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

  14.考试过程中如有问题请直接联系考点老师或发邮件至:ap@apchina.net.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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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AP考试须知] 文章生成时间为:2014-11-18 07: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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