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杭州市政府《关于进一步鼓励出国留学人员来杭创业的若干意见》,出国留学人员在杭落户的要求以及办理流程如下:
一、落户对象
在国外学习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的公派、自费出国留学生,以及在国内已取得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到国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公司工作或学习一年以上,取得一定成果的访问学者和进修人员,不受出国前户籍所在地的限制,凡取得杭州市人事局统一颁发的《杭州市留学回国人员工作证》的,均可办理在杭落户。
二、办理程序
出国留学人员来杭创业落户,凭以下材料直接向市局申报审批:
(一)《杭州市留学回国人员工作证》;
(二)申请人户籍证明(或户口注销证明);
(三)本人房屋产权证明、或单位、个人同意其落户证明;
各派出所凭市局开具的《准迁证》和经审批同意并盖章的《审批表》予以落户。